关于山东诺盛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00384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122民初84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诺盛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该公司院内的A1科研楼1套、车间3个。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8年11月2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