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双联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302097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1执974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石家庄双联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续行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止)。

三、在查封期限内未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为其办理质押、过户等有关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续行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