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市永成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01000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6日收到的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04执恢18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鹤岗市永成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坐落于鹤岗市东山区工业园区的三一重工混凝土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