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东森加气站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90221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02执21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东森加气站名下位于大石桥市汤池镇三元井村加气站地面上的①地磅一个②罩棚一个③简易厕所一个④储罐基础⑤三面围墙约130米。

二、期限二年,2025.4.16-2027.4.15。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