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311执16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1号涂布机、11号涂布机、12号涂布机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