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61300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324执保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铜芯电缆一轴(规格3×300+1×150㎡),保全价值128000元。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保管,但不得转移、变卖、抵押、毁损、赠与;如使用,须经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许可;如需变卖,须经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许可并将价款交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存。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05月11日起至2025年05月1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