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泰华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51600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4日收到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6)新71执恢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阜康泰华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2689564200M)名下的动产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意不得过户、买卖等一切交易。

查封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