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湛大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811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9日收到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891执恢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湖南湛大泰康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武冈市工业园厂房内,动产抵押登记号为武工商抵登(2008)第10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所登记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
查封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武工商抵登(2008)第1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