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众新联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8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鄂01执48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武汉众新联商贸有限公司享有的浙江华宇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质押债权人民币1000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