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7020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23执161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1号、【2017】00005号、【2018】00011号、【2018】00108号、【2018】00127号、【2018】00129号、【2018】00133号、【2017】0156号、【2015】0188号、【2017】0179号、【2017】0171号、【2015】0381号、【2015】0167号、【2016】0222号、【2017】0017号、37052019001885、37052019011720、37052019012867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1号、【2017】00005号、【2018】00011号、【2018】00108号、【2018】00127号、【2018】00129号、【2018】00133号、【2017】0156号、【2015】0188号、【2017】0179号、【2017】0171号、【2015】0381号、【2015】0167号、【2016】0222号、【2017】0017号、37052019001885、37052019011720、3705201901286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