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麒煜酿酒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40513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684执1357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烟台麒煜酿酒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一宗(动产抵押登记证书为(蓬)市监抵登字(2018)0013号),查封期限为两年。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9月4日始至2025年9月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蓬)市监抵登字(2018)00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