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70601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4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01执恢198号之十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详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8年3月1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