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劭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90500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1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云04执保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3)云0102民初1830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金额8720016.64元范围内查封被申请人云南劭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常里居委会中烟施伟策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天然气直供专线管道一条(长度1634.25米)。

二、期限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使用登记证编号:管30滇C00016(18)。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抵押、转移、变卖、变更等手续。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