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10301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17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2)京74执1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继续查封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工业小区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内,以及位于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大理市机场侧面新厂内的机器设备。

二、继续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未经北京金融法院允许,不得为上述动产办理买卖、转让、抵押、过户等一切相关法律手续。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