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创实机械有限公司、许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1327执322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日照创实机械有限公司、许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7**************13)所有的机械设备及钢结构车间等财产【包括:日五工商抵登字(2014)第0206号、(2014)第0275号、(2012)第0195号等抵押合同之抵押财产内容】。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日五工商抵登字(2014)第0206号、(2014)第0275号、(2012)第0195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