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稀宝玉石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1日收到的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青01执5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青海稀宝玉石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的机械设备(设备清单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

查封由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书及设备清单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