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铭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30401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20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324执1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喀左铭盛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固化炉一台,期限两年。(以本案执行标的额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为限)。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管理,但不得抵押、毁损、变卖、赠与。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08月17日起至2025年08月1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