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同创汽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80307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81执7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邹平同创汽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经邹平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0493号。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049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