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230400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5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24执保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1.位于展厅大路北边的250kw变压器,数量1台;2.位于滤泥机房的滤泥机,数量1套;3.位于5#压机后面的液压油,数量6桶;4.位于办公楼1楼展厅的空调,数量2台;5.位于办公楼2楼的沙发,数量4套;6.位于办公楼2楼的文件柜,数量4套;7.位于办公楼2楼的办公桌,数量4套;8.位于办公楼2楼的金鱼缸,数量1套;9.位于办公楼2楼的茶几,数量4套。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7年2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