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风雨雪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60200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22财保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位于山东风雨雪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的注塑机两台、杭州叉车一辆、台励福牌叉车一辆、雷蒙牌磨一台、硫酸铵30吨、干粉硅化炉两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