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60854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83民初54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颚式破碎机4台;其中,PE-500X750颚式破碎机2台,PE-600X900颚式破碎机2台。
二、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4台;其中,庄河兴华电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制造、产品型号SM11-200/10一台;大连益生电力电器有限公司2012年制造、产品型号S11-200/10一台;大连益生电力电器有限公司2014年制造、产品型号S11-200/10一台;规格为3180千伏安一台。
三、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2台;其中,型号为200T/3.2x18一台;型号为200T/3.1x16一台。
四、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圆锥破碎机1台,沈阳市大鹏重型机器厂制造的、型号41/4、电机型号126-6、规格1321。
五、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三相异步电动机1台,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型号JS126-6。
六、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浓缩机1台,安徽祥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规格型号:NJ-36.
七、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三相异步电动机10台,型号均为250M-6、37KW。
八、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减速机12台,型号均为ZQL650-20.49-I。
九、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3台,3台均为庄河兴华电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产品型号S13-M-315/10,额定容量315kVA。
十、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市宏锐合众矿业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1台,庄河兴华电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产品型号S13-M-630/10,额定容量630kVA。
十一、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4年9月13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