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勇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411496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102民初496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日照市勇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东省五莲县于里镇工业园日照市勇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院内的北车间钢结构厂房3000平方米(保全标的额200万元)、西车间钢结构厂房900平方米(保全标的额50万元)、东车间钢结构厂房1200平方米(保全标的额50万元)、南车间钢结构厂房1500平方米(保全标的额10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8年5月26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予办理财产转移、变卖、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