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昌国际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00100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24日收到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云23执恢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大昌国际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徐营村委会的安装(存放)在钢架房屋内的机器设备102类(项)详见查封清单。

二、上述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止。在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变更过户、设立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