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60700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7执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号为21018120160007号的粗铜3036.31吨。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2027年10月12日止)。

原查封案号:(2018)辽07执1号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101812016000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