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源县东南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00101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5日收到的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吉06执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富源县东南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富源县墨红镇东兴煤矿二号井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7年11月6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