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111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17日收到的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新27执恢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4日在(2020)新27执22号案件中查封被执行人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院内夏尔西里金荒料(卡拉麦里金)约800立方,夏尔西里金板材约30万平方;位于博乐市三宝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货场内夏尔西里金荒料约3万立方,机器设备及企业动产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