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陈王酒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20209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26执9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省陈王酒业有限公司位于鄄城县工业园区陈王路南段路东的钢结构车间,查封面积17017.5平方米(详见查封清单);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查封由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