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凯威永利联合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13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6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凯威永利联合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名下3367台/套设备(津滨动登字2014第0044号)。

二、查封期限: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

原查封案号:(2018)津02执保59号。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滨动登字2014第004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