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能天然气郓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91136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6日收到的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25执368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郓城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港能天然气郓城有限公司所有60立方天然气低温储罐一个,LNG2000TY天然气撬装设备一套(编号G17628)。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止,查封期间未经郓城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