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425执6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查封期间不得出租、转让、办理抵押、变更、过户手续等。

查封由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