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嘉纳可可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2执84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岛嘉纳可可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附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