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鸿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307077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30日收到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1302执保77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四川鸿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511322MA650RT51N)名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6年1月27日至2028年1月26日(具体信息见附表1机器设备清单)】

三、查封期间,未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抵押等处分行为。

查封由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