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某某、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40710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6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豫0181执保107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白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1**************17)、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以下机器设备:仓库及压型车间内的九台压力机、二台空气机、三台混辗机;预砌车间内的一台切砖机;粉碎加工车间内的设备;环保区所有设备(包括脱硫塔设备);烧成窑车五十台、拖车三台及附属设备;地磅一台。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均自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8年7月13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