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70200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6日收到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07执93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案抵押的机器设备(共4180台附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7年11月9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