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泰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440519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8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602执19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泰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5599173464)名下的机器设备371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证明编号:3181 2463 0057 4288 9273),附查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8年8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