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新博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50526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122民初26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新博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莒县刘官庄镇海右化工园区通达路西侧厂房一处,查封期限三年。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9年4月1日止。
二、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新博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院内的热压机一台、砂光机一台、自动距边机一台(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8年4月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