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化纤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103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22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院出具的“(2006)庄民破初字第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大连化纤厂所有存放于大连化纤厂厂区内的全部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机器设备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