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润鸿基(大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80217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6日收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执17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中润鸿基(大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沙河口区中山路740号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21020420170041的《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的附件《抵押物概况》、编号为21020420170052的《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的附件《抵押物概况》)。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查封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登记证书
注:编号为21020420170041、2102042017005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