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成吉思汗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21000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2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内06执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内蒙古成吉思汗陵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门票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编号:00553168000069305459)。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从2026年3月30日至2029年3月29日。

冻结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