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陵市丰彩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50301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81执1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乐陵市丰彩包装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财产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查封期间暂由被执行人乐陵市丰彩包装有限公司保管、使用,但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查封清单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