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阳县星越纺织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4日收到的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125执15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人济阳县星越纺织厂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1、清花机A076F一套;2、梳棉机A186F六台;3、井条机FA320AB两台;4、粗纱机XK1492一台;5、细纱机FA507A十六台;6、空压机一台;7、自络SMARO-NEW一台;8、村田MURATEC-NO.7-V一台;9、变压器160KV\A两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2日。(登记证明编号:13774063001646597300)

查封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3774063001646597300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管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济济阳工商抵登字(2013)第012号。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