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7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2执151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权证号:巨市监抵登宇(2017)第026号、巨市监抵登字(2017)第047号、巨市监抵登字(2018)第035号、巨市监抵登宇(2018)第082号、抵押权证号:37172019014506(农商行抵押设备705套设备)的机械设备。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巨市监抵登宇(2017)第026号、巨市监抵登字(2017)第047号、巨市监抵登字(2018)第035号、巨市监抵登宇(2018)第082号、抵押权证号:37172019014506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