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继兴冷板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71318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5日收到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0118执恢18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解除天津市继兴冷板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登记号15612011120170015下所有机器设备的查封,设备已拍卖,无剩余价值,轮候查封自动解除。

(原查封案号:(2018)津0118执3287号)

该解除查封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编号为1561201112017001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