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30131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31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景忠山景区服务收费权(景区全部收益,收费权证号:55105604001)登记证明编号:01887939000229265936。

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8年8月25日。在冻结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处置、买卖、抵押被冻结的财产,不得对被冻结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设定其它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冻结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