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盛丰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50406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207执恢6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盛丰钢铁有限公司名下全部设备(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7年3月2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