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阴高歌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20304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4日收到的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豫0523执40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汤阴高歌新材料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附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6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