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恒瑞玻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550502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29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辽01执2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沈阳恒瑞玻璃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望滨路8号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