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吉航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90675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22民初759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吉航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果庄镇茶城社区上茶城村村南180米公司院内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