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隆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122民初79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日照隆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碁山镇石泉社区石泉官庄村村西该公司院内的钢结构猪舍及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