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共赢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20441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3日收到的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粤0883执保41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佛山市共赢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存放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工业区一路6号的机器设备,具体为:1.规格型号为215-10的三一挖掘机1台;2.规格型号为205a2的雷沃挖掘机1台;3.规格型号为200-8的小松挖掘机1台;4.规格型号为200-7的小松挖掘机1台;5.规格型号为220-8的小松挖掘机1台;6.规格型号为200-6的小松挖掘机2台;7.规格型号为200的加藤挖掘机1台;8.规格型号为300的柳工挖掘机1台;9.规格型号为XG951的夏工铲车1台;10.规格型号为1000吨的天津富明龙门剪1台(出厂日期为2021年12月,编号为93);11.规格型号为630吨的华宏打包机1台(出厂日期为2020年8月,编号为1912615)。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6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

查封由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6年10月